北医(2013)部教字50号
各院(部),机关有关部、处,各教学医院:
2010年医学部印发的《关于在绩效评估与职称评定中试行“教学绩效评价指标”的通知》(北医【2010】部教字178号),对教师教学的发展发挥了较好的导向作用,也为医学部的教育教学改革起到了正性的激励作用。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推进,医学部教育处对原评价指标进行回顾,组织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论证,对指标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形成了《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师教学综合评价指标(试行)》,经3月18日医学部2013年第5次部务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试行。
各学院应在指标的框架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具体落实教师教学评价工作,并使评价结果在教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以及各种教学评优中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
北京 大 学 医 学 部
2013年3月29日
附件:1.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师教学综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2.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指标说明及建议关注内容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内容及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得分等级及权重得分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6级 |
0 |
×0.2 |
×0.4 |
×0.6 |
×0.8 |
×1.0 |
为人师表 教书育人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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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50分) |
教学发展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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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行为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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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与研究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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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及服务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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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20分) |
履职情况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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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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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绩
(20分) |
教学成果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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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结果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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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特色加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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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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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说明及建议关注内容
一、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此项指标旨在观测教师在医、教、研过程中对学生精神层次的引导和自身表现出的精神风貌和职业态度。
建议观察内容如下:
1. 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的培养以及关注学生的身心发展等;
2. 教师自身修身立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等
二、 教学能力
此项指标主要考察教师日常的教学行为、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师自身能力提升与发展以及承担教学管理与教学相关服务的情况。
要求观察项目及建议观察内容如下:
1. 教学行为
(1) 对课程安排和授课对象和相关学科的授课内容及进程的了解;
(2) 对课程的目的、教学思路与设计,合理选择教学内容的了解;
(3) 授课内容准备情况,对所授专题的历史与研究前沿等的了解;
(4) 教学课件制作及效果;
(5) 课程内容的衔接并对课程的核心内容的概括;
(6) 授课内容条理、重点、体现学科进展;
(7) 教学时数使用、教学时间分配;
(8) 现代教学方法的选用;
(9) 课堂启发性教学能力,鼓励学生主动的参与,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以及提供课程主线知识和总结;
(10) 根据学生听课状况调整授课内容和方法;
(11) 结合学科特点,知识的实际应用或使用案例;
(12) 教学过程中的激情、语言等,对学生注意力的吸引;
(13) 结合现代教育,对教学过程的反思,结合学生意见调整授课安排、内容或方式、课堂管理等,对学生学习的指导,撰写教学心得等;
(14) 网络平台的使用,与学生课后交流,如建论坛、公邮,提供课件、课后答疑、布置作业或提供精选的参考书或主要文献等,对学生提供帮助等;
(15) 选择和设计考核方式的能力和命题、分析试卷能力;
2. 教学发展
(1) 参加各种有关教育教学的培训活动,如示范性讲课、教学论坛、教学沙龙、教学研讨等;
(2) 提升自己教学水平的意愿和行动,如参与教学沙龙、教学研讨会、求助教学专家等更新教学理念、探索现代教学方法等;
(3) 与同行分享教学经验;
(4) 提供观摩示范讲课;
(5) 帮助指导年轻教师;
3. 教学改革与研究
(1) 结合教学实践进行教学相关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对改进教学质量的意义;
(2) 课程建设如精品课程、教学网络资源建设、开发设计新课程,课程整合等的参与度;
(3) 各种教学讨论的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4. 教学管理与服务
承担校内外各种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如教学秘书、编委、评委、教学相关学会工作等;
三、 教学工作
主要考察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及工作量,这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要求观察项目及建议观察内容如下:
1. 履职情况
(1) 承担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教学任务情况;
(2) 上课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和重大教学事故发生;
(3) 参加集体备课以及与同行沟通交流教学经验;
(4) 在教学设计、安排及教学实施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在备课和授课中对学生的个体差别、不同需求以及学生潜能的关注;
(6) 师生和谐的关系;
(7) 对所授课程的教学要求和授课对象的理解;
(8) 探索改进教学方式;
(9) 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以及在教学方面投入的时间与精力。
2. 教学工作量
(1) 相对于本单位的要求,承担的理论、实验、讨论等教学工作;
(2) 指导学生论文、课题研究等;
(3) 其他
四、 教学成绩
主要反映教师在教学上所取得的业绩和教学效果。
要求观察项目及建议观察内容如下:
1. 教学成果
(1) 与教学相关的奖项,如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等;
(2) 发表教学论文、撰写研究报告、做会议发言等;
(3) 指导学生获得了校级及其以上奖励,如研究生论文获奖,指导本科生发表各种论文,指导学生获得各类竞赛奖或教学相关奖励;
(4) 参编或翻译教材、实验或实习指导、撰写教学案例、编写试题等。
2. 教学评价效果
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同行或督导专家评价结果。
五、 学院特色加分
学院在教学方面需要导向和关注的问题。